江苏省发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十大案例:有人冒充知名专家骗了324万元
来源: www.huweiqin.com/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12-10 09:26   1668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2015年6月,沈某伙同他人策划成立商贸公司,公开向社会招募人员成立犯罪集团,冒充张伯礼、胡维勤等专家、教授,实施通讯网络诈骗活动。

 不法分子成立犯罪集团冒充医学专家诈骗、冒充山村支教老师骗钱、虚构解冻民族资产诈骗等等,今天(12月1日),江苏省高院发布了通讯网络诈骗典型案例。其中一起案件备受关注,犯罪团伙冒充张伯礼等医学专家进行诈骗,骗了78人共324万。

  2015年6月,沈某伙同他人策划成立商贸公司,公开向社会招募人员成立犯罪集团,冒充张伯礼、胡维勤等专家、教授,实施通讯网络诈骗活动。该犯罪集团通过他人购买有保健品购买记录的个人信息100余万条,由一线话务员冒充中科院、同仁堂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向被害人推介"专家""教授",并记录有意向问诊的被害人信息;二线话务员根据一线话务员提供的信息,冒充张伯礼、胡维勤等专家、教授,先以帮助被害人排毒、修复、巩固为名,将低价购得的保健品冒充"特效药"高价出售;随后捏造到当地召开研讨会、建立卫生部档案、办理模范证等事由,要求"客户"预缴相关的巨额费用,共骗得78名被害人324万多元。

  该案经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一审,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,现已生效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沈某伙同他人诈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;沈某伙同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也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沈某一人犯数罪,依法应当数罪并罚。沈某与他人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系犯罪集团。沈某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对其处罚。沈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,其亲属代为退出部分赃款,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。据此,法院对沈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,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相应罚金。

  该案系冒充医学专家诈骗患者财物的典型案例。该类骗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,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方式获取患者信息,利用患者急于治疗的心理冒充知名专家教授,分组分工分阶段地进行诈骗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相关患者不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,还可能因延误治疗损害身心健康。

  法院提醒大家,做好个人信息保护,不向任何人、任何单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;同时,患病后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不要相信电话、网络中自称的 " 名医 "" 专家 ",特别是涉及金钱交易时,一定要提高警惕,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
  此外,还公布了冒充山村支教老师诈骗、虚构解冻民族资产诈骗等典型案例。希望大家提高警惕,不要轻信陌生人和随意转账。